关于推荐及评选第三届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的
通 知
第三届(2010-2011年度)谢希德物理奖的推荐及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2010-2011年度)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的推荐评选工作,依照2007年1月5日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通过的《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章程》进行。
二、依照章程,请评选委员会委员和中国物理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的理事做好推荐工作;请各省、市、自治区物理学会及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研究讨论,积极组织专家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推荐人请于2010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将推荐书及推荐意见表等有关材料一式十份寄送评选委员会的秘书。
三、被推荐人应严格符合章程的有关规定。每人每届最多只能参加中国物理学会组织的一项物理奖的评选活动。
四、评选委员会应遵照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工作,于2011年上半年评出获奖者,形成评选委员会意见,报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评委会秘书:谷冬梅
通讯地址:北京市603信箱中国物理学会办公室(100190)
电话/传真:010-82649019
Email:cps@iphy.ac.cn
中国物理学会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
注:谢希德物理奖章程、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书等,请从中国物理学会网站(www.cps-net.org.cn)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