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的

    

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设立于2006年底。现将第二届(2008-2009年度)谢希德物理奖推荐和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2008-2009年度)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的推荐评选工作,依照200715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章程”进行。

二、依照章程,请中国物理学会各位理事做好推荐工作;请各省、市、自治区物理学会及各分会、专业委员会认真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积极组织专家进行推荐。推荐人请于20081231(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将推荐意见表及有关材料寄送评选委员会的秘书。

三、被推荐人的条件,应严格符合章程的有关规定。每人每届最多只能参加中国物理学会组织的一项物理奖的评选活动。

四、评选委员会将在同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于2009年上半年召开会议,评出获奖者,形成评选意见,报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

 

评选委员会秘书及联系方式:谷冬梅

北京市603信箱 中国物理学会办公室(100190

电话/传真:010-82649019   Emailcps@aphy.iphy.ac.cn

 

中国物理学会办公室

2008625

 

注:有关谢希德物理奖章程、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书等,请查阅中国物理学会网站:www.cps-ne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