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及评选第四届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的
通      知


    第四届(2012-2013年度)谢希德物理奖的推荐及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2012-2013年度)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的推荐评选工作,将依照2007年1月5日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评选委员会通过的《中国物理学会谢希德物理奖章程》进行。

    二、请评选委员会委员和中国物理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做好推荐工作;请各省、市、自治区物理学会及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研究讨论,积极组织专家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人最多推荐两名候选人。请推荐人于2012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将推荐书及推荐意见表等有关材料一式15份寄送评选委员会的秘书。

    三、被推荐人应严格符合章程的有关规定。每人每届最多只能参加中国物理学会组织的一项物理奖的评选活动。须由两人推荐方能受理。

    四、评选委员会应遵照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工作,于2013年上半年评出建议获奖者,形成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并报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评选委员会秘书:谷冬梅
通讯地址:北京市603信箱中国物理学会办公室(100190)
电话/传真:010-82649019
Email:cps@iphy.ac.cn

中国物理学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   


注:谢希德物理奖章程、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书等,请从中国物理学会网站(www.cps-net.org.cn)下载。

 


(中国物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