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国参加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和亚洲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代表队的办法

2004年11月修订

我国每年都选拔高中学生出国参加国际物理奥林匹克塞(IPhO)和亚洲物理奥林匹克竞赛(APhO),并在竞赛中取得很好的成绩。但国际上对于我国培训时间过长啧有烦言。因此,对于原有办法有必要加以修改,以便与国际接轨,为了保证选拔的质量和有利于中学教育,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特作出为下规定。

一、按有关章程规定,IPhO代表队由5人组成,APhO代表队由8人组成。

二、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决定IPhO代表队的选拔分为一选和二选两步。

1.一选通过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进行,入选总数为决赛中一等奖获得者的人数,一等奖获得者中的高三学生(指参加预赛时该生是高中三年级在校生,所在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全部入选,因其中不愿参加和非高三学生的缺额,由二等奖获得者依竞赛总成绩按次序递补。

2.二选由负责带队参加IPhO的高校负责,从每年31日到4月底进行。在一选名单确定后至二选开始前,入选学生仍在原中学照常学习。二选过程约两个月,51日前确定代表队5人的名单。此后,代表队集中进行出国准备工作,其他学生回原校继续学习。

三、如果在二选过程中,如有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或中途退出,则不补充参加二选的人,在二选完成后有学生因故不能参赛,则可按二选时成绩的高低由落选学生中依次递补。

四、如发现已被选拔的学生中,有不符合以上规定者,则应及时除名。

五、APhO代表队成员8名,在选拔IPhO代表队的过程中提前半个月产生。

六、本办法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并报中国科协批准后施行。